<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通知公告 首页 > 新闻要览 > 通知公告

        关于《南京市南部新城佳营路以南、明贤路以西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bt365最新网址_必发365一些奖金_365亚洲体育平台

        发布时间2023-02-03  来源: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土地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因此,南京市南部新城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委托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对南部新城佳营路以南、明贤路以西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1地块概况

        南部新城佳营路以南、明贤路以西地块位于南京市秦淮区红花街道。调查地块四至范围:佳营路以南、明贤路以西、柴园北路以东、汇景北路以北。该地块目前闲置为待开发空地。地块北部区域平整并覆盖防尘网中部南部区域长满了杂草和小型灌木,还残留小段废弃铁轨,南部偏西区域有周边居民种植蔬菜,南部偏东区域为停车场停放车辆。该地块面积为15873.7m2。地块中心坐标为北纬31.988723°,东经118.809021°地块未来规划分为两个区域,其中A分区商办混合用地(Bb兼容部分社区中心功能,需配建文化活动中心、体育活动中心、菜市场、邮政所、公厕等;B分区地块仅出让地下空间,地面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1)。由于该地块用地性质涉及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本着保守从严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启动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截至报告提交之日地块规划用途的项目未开工建设

        2、污染识别

        本次调查通过收集《南京市人民政府征用土地方案公告》(2007063)、《南京市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补偿方案实施通知书》(宁征房补字2016006号)、《民航机场油库区域平面布置图》、《中航油区域地块交接单和拆迁补偿协议》等资料和历史影像资料,了解到该地块北部区域原为机场部队的物资仓库,2018年该区域上建筑物拆除,地块闲置至今;地块中部区域原为中航油南京机场的办公楼、食堂等建筑,2020年该片区上建筑物拆除。南部区域为机场铁道以及原果园村村委会办公区,2009-2010年建筑物拆除后,该片区大部分长满了杂草和小型灌木,南部偏东区域为停车场停放汽车南部西区域原为农田,2007年该区域土地平整此后一直闲置周边居民在该片区种植蔬菜。人员访谈证实了地块历史使用情况主要为物资仓库、机场铁道、办公楼以及农田等,不涉及工业生产企业,未反映有环境污染相关问题。现场踏勘调查地块无异味、未发现污染痕迹。周边区域无工业生产企业,主要为地铁6号线建筑工地、国网夹岗110KV变电站、南京不动产档案馆(建设中)以及居民小区和学校等,周边也未曾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地块内土壤进行采样,并进行现场快检,快检结果不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建设用地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

        3、主要结论

        根据调查分析结果,本项目调查地块南部新城佳营路以南、明贤路以西地块未来规划为商办混合用地Bb兼容部分社区中心功能,以及社区公园绿地(G1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等相关国家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经第一阶段调查结果确认地块当前和历史上均不存在可能的污染来源,则地块环境状况可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满足地块后期规划建设要求。

        主    办: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电  话:025-85287222 | 邮  编:210042 | 地  址:南京市蒋王庙街8号
        备案号:苏ICP备11028110号 苏公网安备 320102020113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