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东风化工有限公司始建于1967年,位于青岛市市北区开封路23号,占地面积为69730.20m2,主要生产工业硫酸钡、硫化钠和氯磺酸。该厂于2015年已搬迁至平度新河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基地,该地块现状为空地,由青岛市北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进行土地整理开发。根据《青岛市市北区滨海新区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青岛市人民政府青政字[2018]48号批复),项目地块所在范围内未来规划为商住混合用地(第一类用地)。2021年8月,受青岛市北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以下简称“我单位”)承担该修复项目的效果评估工作。2022年12月30日,我单位完成了《青岛东风化工有限公司开封路23号地块土壤修复项目修复效果评估报告》的编制。
2 工程概况
修复范围:
依据《开封路23号地块(原青岛东风化工厂)场地环境健康风险评估报告》所知,地块土壤修复目标为钡、钴、苯并(a)芘、汞、砷、镍、钒和铅,本地块土壤总超风险范围约46000m2,最大修复深度为6.0m,理论总修复方量约144446m3。
修复总体技术:
经修复模式选择、修复技术筛选、修复方案比选和可行性评估,本项目修复总体技术路线下。
(1)前期准备:地块规划,基本建设;污水处理设备、密闭大棚、设备等安装调试,测量放线;
(2)基坑降水:地下水抽提后经暂存转送至地块的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自行处理后的地下水达到纳管排放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后纳管排放;
(3)基坑支护和开挖:建议采用分层分区方式,对于浅层部分土壤直接开挖,对于深层土壤应进行钢板桩或SMW工法桩支护施工,坑面、坑底应有良好排水系统,积水统一收集至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4)地块内清洁土也需全部挖出,并及时抽取基坑降水,将地块内基坑降水抽完处理;
(6)地块内钡污染土壤需在地块内进行混合预处理,检测达标后的污染土壤及其它指标污染土壤均密闭运输至砖瓦窑;
(7)在砖瓦窑内将污染土壤破碎、筛分,筛除建筑垃圾及其它杂物;陈化、制坯、焙烧后制成成品砖;
(8)自检结果显示满足修复目标要求。
3 效果评估报告总结论
(1)青岛东风化工有限公司开封路23号地块土壤修复项目施工过程规范,资料较齐备,能够按照备案的《青岛东风化工有限公司开封路23号地块土壤修复方案》开展施工;施工过程中能够及时按照监管单位、主管部门的建议与要求对施工方案进行调整并加以落实,工作内容变更手续较齐全。
(2)经核算,修复污染土壤总量为169786.50m3(含增量),共转运污染土壤330037.26t至7家砖瓦窑进行协同处置。
(3)根据环境监理报告,该项目施工过程中二次污染防治措施到位,二次污染控制效果良好,施工过程中对环境监理单位提出的整改意见能够快速有效落实。有组织、无组织大气、噪声、土壤、基坑降水等监测结果达标。根据工程监理提供的相关材料,该项目施工过程中,放线开挖位置准确,变更扩挖手续齐全,开挖土方量远超计划方量,污染土壤均运输至相应的异地消纳场所。
(4)本次效果评估,外运污染土共计330037.26t,共采集土壤样品344个(检测指标为钡);建筑垃圾堆体共采集建渣50个,以上超评估标准的部分经再处理后复测结果均低于相应评估标准。本次效果评估共采集清洁土样品6个,其中4个超标,超标部分的清洁土皆已按照污染土壤经预处理后外运至砖瓦窑进行协同处置。基坑坑底共采集土壤样品81个,基坑侧壁共采集土壤样品181个;潜在二次污染区域共采集土壤样品13个,污染土壤经7家砖瓦窑处置后的成品砖样品共计99个,以上所有检测结果均低于相应评估标准。
综上可知,本次青岛东风化工有限公司开封路23号地块已达到修复目标,按照现有的法律法规及管理文件,地块土壤环境质量已满足规划用地类型(第一类用地)土壤质量要求。可申请移除《山东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