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态环境部财政拨款项目委托业务费管理办法》(科财函〔2019〕226号)、《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委托业务管理细则》(国南环通〔2022〕2号)等有关规定,我所拟组织厦门市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背景值调查项目委托业务承担单位比选征集工作。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 征集与申报
(一)申报资格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投标人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的登记业务范围须涵盖投标业务要求;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无严重失信行为(信用中国政府网站查询,并打印盖章)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工作内容
1.采购需求:土壤和地下水采样检测分析
需完成《厦门市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背景值调查项目》开展过程中涉及的土壤钻孔、地下水监测井建设、土壤和地下水样品采集与测试工作,详细的采购需求工作量见附件。
2.采购预算:控制价为99万元(人民币)
3.服务时间:合同约定。
二、申报文件的要求
(一)申报内容的要求
申报内容包括: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单位资质证明文件、报价书、前期工作基础或业绩合同等内容,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申报文件的格式
1.申报文件外形尺寸应统一为A4规格,侧面胶装装订成册,否则视为废标;
2.申报文件因表达不清而造成的后果,由项目申报单位自负。
(三)申报须知
1.申报文件一式五份装入档案袋密封,并在档案袋上标明项目名称和申报单位名称,封口处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2.密封档案袋上注明“在评审日期及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3.快递外包装须备注项目名称、单位名称等基本信息,否则视为废标;
4.若未按上述规定密封或标记,我所对申报文件的误投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
(四)申报文件的递交
提交申报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20日17:00,逾期不得对其申报文件做任何修改。
三、承担单位遴选准则
南京所将根据相关规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评审,择优确定项目承担单位。
四、其他
1.围标、串标一经查实,视为废标,并纳入合作单位诚信档案,对于库内合作单位取消入库资格;
2.本询价函解释权归属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五、联系方式
1.材料邮寄:
江苏省南京市蒋王庙街8号2号门采购小组快递柜
张老师(025-85287093)(不接受技术咨询)
2.技术咨询:
王老师(13655182627)
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2022年12月9日
附件 采购需求工作量
项目类别 |
工作内容 |
单位 |
数量 |
土壤钻探 |
根据方案进行钻探:采用钻孔方式取样,钻孔深度6m,点位数量为25个;采用剖面或者钻孔的方式进行取样,挖掘深度为50cm,点位数量为139个; |
个 |
154 |
土壤采集 |
原则上一个点位需至少采集2个土壤样品; |
个 |
308 |
地下水监测井 |
根据方案进行地下水监测井建设,监测井设计、施工、成井、抽水试验等内容参照《地下水监测井建设规范》(DZ/T 0270-2014)执行。监测井井口保护装置、标识等要求按照《地下水监测技术规范》(HJ 164-2020)执行。 |
眼 |
21 |
地下水采集 |
按照枯水期和丰水期两期次进行布设和采集;丰水期采集79口,枯水期采集151口; |
个 |
230 |
土壤样品采样与检测 |
土壤样品采集与检测分析,检测指标包含: |
个 |
339 |
(1)土壤参数:p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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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8种重金属元素:镉、汞、砷、铅、铬、铬(六价)、铜、锌、镍、锰、钴、硒、钒、锑、铊、钼、铍、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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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7种有机指标:16项多环芳烃、石油烃(C10-C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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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总氟化物、总六六六、总滴滴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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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水样品采样与检测 |
地下水样品采集与检测分析,检测指标包含: |
个 |
253 |
(1)6种现场测试指标:水温、pH值、电导率、氧化还原电位、溶解氧、浑浊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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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种宏量组分:碳酸氢根(HCO3-)、碳酸根(CO32-)、硫酸根(SO42-)、氯化物(Cl-)、钾、钠、 钙、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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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种综合指标: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以CaCO3计)、化学耗氧量(CODMn法,以O2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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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7种中量及微量组分:硝酸根(NO3-)、氨根(NH4+)、亚硝酸根(NO2-)、氟化物(F-)、碘化物(I-)、铁、锰、砷、铬(六价)、镉、铅、汞、铍、铝、偏硅酸(H2SiO3)、硫化物、溴、钡、钼、镍、硼 锑、银、铊、锌、铜、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