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态环境部财政拨款项目委托业务费管理办法》(科财函〔2019〕226号)、《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委托业务管理细则》等有关规定,我所拟组织《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危险废物环境执法行动支持》项目固废、地表水样品检测外协业务委托单位比选征集工作。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与申报
(一)申报资格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 投标人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的登记业务范围须涵盖投标业务要求;申请单位必须具有CMA资质,采用气相色谱、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等符合检测要求的分析仪器系统。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无严重失信行为(信用中国政府网站查询,并打印盖章)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工作内容
1.采购需求:《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危险废物环境执法行动支持》项目固废、地表水样品检测委外业务。
(1)具体内容如下:
样品类别 |
样品个数 |
检测因子 |
固废 |
11 |
1)pH; 2)毒性物质含量:铜、锌、镍、铬、六价铬、镉、汞、砷、铅; |
地表水 |
2 |
1)pH、铜、锌、镍、铬、六价铬、镉、汞、砷、铅; |
固废 |
7 |
1)pH; 3)毒性物质含量:铜、锌、铅、镉、铬、镍、砷、汞、氯苯、苯、甲苯、二硝基苯(1,2-二硝基苯、1,3-二硝基苯、1,4-二硝基苯); |
地表水 |
3 |
1)汞、砷、硒、镉、六价铬、铅、铜、锌、镍、锰、硫化物、三氯甲烷、四氯化碳、苯、甲苯、二甲苯 |
固废 |
6 |
1) pH、含水率; 2)浸出毒性:铜、锌、镉、铅、总铬、铍、钡、镍、总银、铬(六价)、烷基汞、汞、砷、硒、无机氟化物、氰化物、硝基苯、二硝基苯、对硝基氯苯、2,4-二硝基氯苯、五氯酚、苯酚、2,4-二氯苯酚、2,4,6-三氯苯酚、苯并芘、邻苯二甲酸二丁酯、邻苯二甲酸二辛酯、多氯联苯、苯、甲苯、乙苯、二甲苯、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丙烯腈、三氯甲烷、四氯化碳、三氯乙烯、四氯乙烯; 3)毒性物质含量:铊、铅、钡、锑、镍、镉、铬、铍、钒、锰、钛、钴、硒、砷、汞、锡、硫化物、有机物全扫 |
固废 |
30 |
1) pH、含水率; 2)浸出毒性:铜、锌、镉、铅、总铬、铍、钡、镍、总银、铬(六价)、烷基汞、汞、砷、硒、无机氟化物、氰化物; 3)毒性物质含量:铊、铅、钡、锑、镍、镉、铬、铍、钒、锰、钛、钴、硒、砷、汞、锡、无机氟化物、氰化物、石油溶剂、有机物全扫。二恶英(5个样品) 4)有害物质:多溴联苯、多溴二苯醚(10个样品) |
(2)工作要求:必须提供样品检测数据结果,并交付样品检测数据纸质版报告。
2.采购预算:控制价为20万元(人民币)。
3.服务时间:合同约定。
二、申报文件的要求
(一)申报内容的要求
申报内容包括: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单位资质证明文件、报价书、前期工作基础或业绩合同等内容,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申报文件的格式
1.申报文件外形尺寸应统一为A4规格,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侧面胶装装订,否则视为废标;
2.申报文件装订成册;
3.申报文件因表达不清而造成的后果,由项目申报单位自负。
(三)申报须知
1.申报文件一式五份装入档案袋密封,并在档案袋上标明项目名称和申报单位名称,封口处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2.密封档案袋上注明“在评审日期及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3.快递外包装须备注项目名称、单位名称等基本信息,否则视为废标;
4.若未按上述规定密封或标记,我所对申报文件的误投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
(四)申报文件的递交
提交申报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7日12:00,逾期不得对其申报文件做任何修改。
三、承担单位遴选准则
南京所将根据相关规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评审,择优确定项目承担单位。
四、其他
1.围标、串标一经查实,视为废标,并纳入合作单位诚信档案,对于库内合作单位取消入库资格;
2.本询价函解释权归属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五、联系方式
1.材料邮寄:
江苏省南京市蒋王庙街8号2号门采购小组快递柜
张老师(025-85287093)(不接受技术咨询)
2.技术咨询:
赵老师(025-85287115)
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202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