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南京鼎腾工贸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鼎腾”)位于沿江工业开发区长芦街道长丰北路,于2008年入住该地块,主要从事乙烯焦油和碳九的储存和销售,该地块划分为鼎腾地块1和鼎腾地块2,占地面积分别为723m2和910m2。2019年南京鼎腾停产,2020年7月储罐构筑物拆除。目前地块内仓储构筑物已全部拆除,地块闲置。根据南京江北新区总体规划(2014-2030年),该地块未来规划用途为公园绿地(G1),属于第二类用地中的绿地与广场用地(G)。调查结果表明该地块内土壤和地下水中多种污染物超标,该地块为污染地块。为评估土地转换用途的环境风险和对人体健康的风险,2021年6月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政府长芦街道办事处委托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针对原南京鼎腾工贸实业有限公司地块开展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风险评估,并编制《原南京鼎腾工贸实业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
1、调查工作实施情况
现场采样调查工作开展于2020年8月-2021年8月完成。共完成10个土壤点位(含1个对照点)的钻探取样工作和4个地下水井(含2个对照点)的采样工作,送检土壤样品共41份(含5份平行样)和6份地下水样品(含2个平行样)。
2、调查结果
(1)土壤污染情况
对比《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风险筛选值,鼎腾地块1内储罐区(1A02)点位1m深度土壤中石油烃(C10~C40)(8070mg/kg)和萘(477.5mg/kg)超过二类用地筛选值,超标倍数分别为0.8倍和5.8倍;1A02-3点位0.5m深度土壤中2,4,6-三氯酚(138mg/kg)超过二类用地筛选值,超标倍数为0.07倍。其他点位土壤中的检出指标均不超标。超标污染物是由鼎腾地块早期作为仓储石油制品用地,环境管理措施不当,且石油制品对储罐具有腐蚀作用,长久容易导致罐体内石油制品发生渗漏并迁移至土壤中导致而成。
(2)地下水污染情况
对比《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Ⅳ类水标准限值,鼎腾地块1内地下水超标指标包括色度、嗅和味、总硬度、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挥发酚、耗氧量、铁、锰、二氯甲烷、苯、1,2-二氯乙烷、甲苯、苯乙烯、氯苯、2,4,6-三氯酚、萘。石油烃(C10-C40)浓度超过《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1.2mg/L),最高超标倍数为33.3倍;石油类浓度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Ⅳ类标准限值,超标倍数为51.6倍。可见鼎腾地块1内地下水受到较为严重的污染,地下水中污染物以苯系物、氯代烃、石油烃、2,4,6-三氯酚、萘为主。
3、人体健康风险评估结果
在第二类用地方式下,鼎腾地块1土壤中人体健康风险不可接受的污染物包括萘和2,4,6-三氯酚。从空间分布来看,污染物超风险控制值的点位位于储罐区,垂向上分布在0-1.0米土层中。
在地下水不考虑饮用的情景、规划第二类用地方式(公园绿地G1)下,地块地下水污染对人体健康风险可接受,地下水不需要修复。
4、修复建议
(1)修复目标
在第二类用地方式下,土壤中超过风险控制值的污染物包括萘和2,4,6-三氯酚,将该2种污染物作为该地块土壤建议修复目标污染物,修复目标值分别为70mg/kg、137mg/kg。
(2)修复范围
在第二类用地方式下,鼎腾地块土壤需要修复的区块有2个,需修复的污染土壤面积为119平方米,修复的污染土壤方量为188立方米。
(3)修复模式与建议
综合考虑土壤污染类型、污染程度、地块未来规划用途、修复工期、修复预算及业主需求等因素,建议土壤修复优先采用水泥窑协同处置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