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土地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因此,太仓市土地储备中心委托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对浏河镇新时代文明实践站项目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1、场地概况
浏河镇新时代文明实践站项目地块,位于太仓市浏河镇闸北村,地块面积约为1229.16m2,地块中心坐标为北纬31.517274°,东经121.271134°。调查地块四至范围:纬二路以南、东岗路以东、广场南路以西、江堤路以北(太仓市浏河镇人民政府院内)。调查地块原属于太仓市浏河镇闸北村农用地。该地块未来规划为行政办公用地(A1)。
2、污染识别
本次调查通过收集《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批准太仓市2005年度第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通知》、《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批准太仓市2005年度第10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通知》、《太仓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同意浏河镇人民政府划拨使用国有土地的批复》等资料和历史影像资料表明,浏河镇新时代文明实践站项目地块历史上太仓市浏河镇闸北村农用地。人员访谈证实了地块的历史使用情况为农田、浏河镇党校办公楼及停车场,现浏河镇党校办公楼拆除铺设草坪,无工业企业活动,未有反映环境污染相关问题。现场踏勘地块上无异味、未发现污染痕迹。周边区域无工业生产企业,主要为居民区、浏河镇人民政府、河流等,周边也未曾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针对地块内土壤样品进行现场采样和快检,结果表明,调查地块内污染物快检结果均不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建设用地第一类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
3、主要结论
根据调查分析结果,本项目调查地块太仓市浏河镇新时代文明实践站项目地块,未来规划用地性质为行政办公用地(A1),调查地块当前和历史上均不存在明确的可造成土壤污染的污染源,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满足地块后期规划建设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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