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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首页 > 新闻要览 > 通知公告

        关于征集“抚顺大伙房水库上游“南杂木-北三家”一线工矿企业工况企业一般区农用地和农作物、工矿企业核心区农作物、灌溉区农作物以及环境空气样品分析测试”业务承担单位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7-13  来源: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根据《生态环境部财政拨款项目委托业务费管理办法》(科财函〔2019〕226号)、《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委托业务管理细则》等有关规定,我所拟组织《抚顺大伙房水库上游“南杂木-北三家”一线工矿企业周边影响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调查和风险评估项目》外协业务委托单位公开征集工作,本次公开征集内容为南杂木-北三家”一线工矿企业工况企业一般区农用地和农作物、工矿企业核心区农作物、灌溉区农作物以及环境空气样品分析测试服务。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 征集与申报

        (一)申报资格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投标人应具备CMA资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无严重失信行为(信用中国政府网站查询,并打印盖章)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工作内容

        1.项目背景

        我单位于20224月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承担了抚顺大伙房水库上游“南杂木-北三家”一线工矿企业周边影响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调查和风险评估项目》5月与业主单位抚顺市生态环境局签订了委托合同。根据合同要求,需开展土壤(含农用地)、农作物、地表水等介质调查。

        2.采购需求

        根据我单位项目组提供的采样检测方案(中标签订合同后提供),开展抚顺大伙房水库上游“南杂木-北三家”一线工矿企业一般区农用地和农作物、工矿企业核心区农作物、灌溉区农作物以及环境空气样品分析测试,具体工作量如下表1所示;

        1 工作量清单

        分区

        介质

        深度

        测试指标

        样品

        合计

        工矿企业

        影响区

        一般区

        农用地

        表层

        镉、汞、砷、铅、铬、铜、镍、锌、苯并[a]芘、pH、有机质、阳离子交换量、可提取态镉、可提取态汞、可提取态砷、可提取态铅、可提取态铬、可提取态铜、可提取态镍、可提取态锌、锰、钴、钒、铁、总石油烃、多环芳烃(8种)、硫化物、氰化物、氨氮、酞酸酯类、甲醛

        179

        深层

        318

        农作物

        /

        铅、锌、镉、砷、铬、铜、镍、汞、苯并[a]芘

        285

        工矿企业影响区

        核心区

        农作物

        /

        铅、锌、镉、砷、铬、铜、镍、汞、苯并[a]芘

        57

        灌溉影响区

        核心区

        农作物

        /

        铅、锌、镉、砷、铬、铜、镍、汞、苯并[a]芘

        92

        一般区

        农作物

        /

        铅、锌、镉、砷、铬、铜、镍、汞、苯并[a]芘

        72

        大气沉降(环境空气)

        /

        镉、汞、砷、铅、铬、铜、镍、锌、颗粒物含量

        32

        总计

        1035

        [注]:因样品数量为预估量,实际样品采集过程中,可能存在样品数量的浮动,申报材料需要明确样品测试单价,最终费用以样品单价和实际工作量核算(控制价内)。

        3. 采购预算:控制价为98万元(人民币);

        4.服务时间:合同约定。

        二、 申报文件的要求

        (一)申报内容的要求

        申报内容包括:1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单位资质证明文件(须具备CMA资质;(2报价书;(3前期工作基础如有类似业绩合同;(4信用中国等内容,上诉内容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另需提供U盘一份存入上述申报文件正本的盖章扫描件随纸质文件一起密封快递至下述我单位专用快递柜,投标文件和U盘一经提交签收后不可退回

        (二)申报文件的格式

        1.申报文件外形尺寸应统一为A4规格,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侧面胶装装订,否则视为废标;

        2.申报文件装订成册;

        3.申报文件因表达不清而造成的后果,由项目申报单位自负。

        (三)申报须知

        1.申报文件一式一正四副装入档案袋密封,并在档案袋上标明项目名称和申报单位名称,封口处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2.密封档案袋上注明“在评审日期及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3.快递外包装须备注项目名称、单位名称等基本信息,否则视为废标;

        4.若未按上述规定密封或标记,我所对申报文件的误投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

        (四)申报文件的递交

        提交申报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271917:00,逾期不得对其申报文件做任何修改另请充分考虑当前快递时间,如因疫情或其他原因逾期未及时送达,责任由申报人自行承担

        三、 承担单位遴选准则

        南京所将根据相关规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评审,择优确定项目承担单位。

        特别说明:本次为《抚顺大伙房水库上游“南杂木-北三家”一线工矿企业周边影响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调查和风险评估项目》中的工矿企业一般区农用地和农作物、工矿企业核心区农作物、灌溉区农作物以及环境空气样品分析测试委外公开征集,关于本项目的检测服务公开征集,申请人可兼投但不兼中,如有申请人经评审小组评分兼投均得分最高,将遵循投标人意愿选中其中之一中标

        投标文件请命名为《抚顺大伙房水库上游“南杂木-北三家”一线工矿企业一般区农用地和农作物、工矿企业核心区农作物、灌溉区农作物以及环境空气样品分析测试服务》投标文件

        四、 其他

        1.围标、串标一经查实,视为废标,并纳入合作单位诚信档案,对于库内合作单位取消入库资格

        2.本询价函解释权归属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五、 联系方式

        1.材料邮寄:

        江苏省南京市蒋王庙街8号2号门采购小组快递柜

        张老师(025-85287093)(不接受技术咨询)

        2.技术咨询:

        老师(025-85287636)

         

        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2022712

        主    办: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电  话:025-85287222 | 邮  编:210042 | 地  址:南京市蒋王庙街8号
        备案号:苏ICP备11028110号 苏公网安备 320102020113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