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态环境部财政拨款项目委托业务费管理办法》(科财函〔2019〕22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我所委托业务费管理的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我所于2022年4月25日组织“景洪市生活垃圾处理场环境问题调查与综合整治方案编制项目”填埋场垃圾渗滤液渗漏区调查和处置方案编制业务委托单位比选征集工作。因截至公开征集截止时间,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数量不满3家,现对该业务承担单位进行第二次公开征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与申报
(一)申报资格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含高等院校);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无严重失信行为(信用中国政府网站查询,并打印盖章)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工作内容
1.项目背景
景洪市生活垃圾处理场位于景洪市江北街道,地处景洪市建成区东北约14千米处,占地面积约287亩,设计处理规模220吨/日,使用年限20年。填埋场主体工程于2002年开工建设,2004年5月正式投入运行。2021年1月,西南督察中心检查组对景洪垃圾填埋场进行检查时发现填埋场下游的地下水导排管存在污水外泄迹象。2021年4月,生态环境部网站对景洪市填埋场环境问题进行通报。2022年1月,我单位中标“景洪市生活垃圾处理场环境问题调查与综合整治方案编制项目”。
2.采购需求
针对中央督查反馈“处理场部分渗滤液通过填埋区底部防渗膜下的地下水导流渠直接外排,严重污染外环境”问题,拟委托专业技术单位完成填埋场垃圾渗滤液渗漏区调查和处置方案编制工作,具体内容包括:
(1)对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和填埋垃圾采样监测数据进行模型分析,查明渗滤液特征污染物、估算渗滤液积存量,推测填埋场渗漏位置,并评估渗漏程度;
(2)针对评估结果,通过比选,提出有效的处置措施;
(3)完成景洪市生活垃圾处理场现状调查问题整治方案。
3.工作要求
(1)履行期限
承担单位应在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日内完成上述内容。
(2)履行地点
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
(3)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
未经许可,承担单位不得将关于项目及委托方的信息和相关资料泄露给第三方。如果泄露,承担单位需要承担由此造成的相关损失。
4.采购预算:控制价为90万元(人民币)。
二、申报文件的要求
(一)申报内容的要求
申报内容包括:(1)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2)报价书;(3)前期工作基础或业绩合同;(4)本项目工作方案概要;(5)拟派工作人员情况等内容,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申报文件的格式
1.申报文件外形尺寸应统一为A4规格,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侧面胶装装订,否则视为废标;
2.申报文件装订成册;
3.申报文件因表达不清而造成的后果,由项目申报单位自负。
(三)申报须知
1.申报文件一式五份装入档案袋密封,并在档案袋上标明项目名称和申报单位名称,封口处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2.密封档案袋上注明“在评审日期及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3.快递外包装须备注项目名称、单位名称等基本信息,否则视为废标;
4.若未按上述规定密封或标记,我所对申报文件的误投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
(四)申报文件的递交
提交申报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27日17:00,逾期不得对其申报文件做任何修改。
三、承担单位遴选准则
南京所将根据相关规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评审,择优确定项目承担单位。
四、其他
1.围标、串标一经查实,视为废标,并纳入合作单位诚信档案,对于库内合作单位取消入库资格;
2.本公告解释权归属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五、联系方式
1.材料邮寄:
江苏省南京市蒋王庙街8号2号门采购小组快递柜
张老师(025-85287093)(不接受技术咨询)
2.技术咨询:
张亚(025-85287637)
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2022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