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通知公告 首页 > 新闻要览 > 通知公告

        关于《原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瑶海区老厂区(暨氯碱化工污染治理一期)东三地块污染土壤修复项目效果评估报告》的bt365最新网址_必发365一些奖金_365亚洲体育平台

        发布时间2022-05-19  来源: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原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瑶海区老厂区位于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郎溪路10号,自1957年原合肥化工厂建厂,经过40多年的发展,成为以氯碱化工为基础、以精细、塑料化工以及新能源新材料为主导的综合性化工企业,2013年企业关停并搬迁。原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瑶海区老厂区地块占地面积 420371.2m2。根据东部新中心概念规划与城市设计图,将该地块划分为4个区块(西区地块、东一地块、东二地块和东三地块),本次效果评估对象为东三地块,为原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老厂区西南角部分区域,占地面积2298.5m2,该地块规划用地为裕溪路小学扩建用地,属于一类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11日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保部第42号令),环境保护部等四部委《关于保障工业企业场地再开发利用环境安全的通知》(环发[2012]14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9号)、20161229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发布的《安徽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皖政[2016]116号)等规定和通知要求,工业场地再开发利用前需要展开场地调查与风险评估工作,根据场地污染情况编制场地修复方案,在完成场地污染修复后方可全面开展再开发利用工作。

        受合肥东部新中心建设管理办公室委托,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先后于20211月、3月、4月完成编制《原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瑶海区老厂区东三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报告》、《原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瑶海区老厂区东三地块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原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瑶海区东三地块土壤修复技术方案》,根据上述已完成备案的《风险评估报告》和《修复技术方案》,东三地块目标污染物为氯仿(三氯甲烷),修复目标值为0.3mg/kg;土壤需修复范围为140m2,修复方量为211m3,污染土壤修复技术为原地异位常温热解吸技术。

        受合肥东部新中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承担本地块的修复工作,安徽科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承担本地块的工程监理工作,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修复项目实施环境监理单位,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承担本地块的效果评估工作。

        一、修复工程基本情况

        根据修复工程竣工总结报告,修复工程共实际清挖污染土壤974.17m3(实方),经筛分处理后土壤实方563.08m3,采用原地异位常温解吸技术本项目累积产生的建渣20m3,运至建渣场冲洗干净后堆存,验收合格后进行回填。修复施工共处理现场废水62.73m3,包括地基坑降水、建渣冲洗废水等,经现场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管网。

        二、二次污染防治情况

        根据《竣工总结报告》,修复过程采取的环保措施主要包括:

        1)土壤污染防治措施:运输阶段;土壤运输采用加装封闭的环保车辆,防止遗撒;场内修复阶段;污染土壤的预处理、筛分和修复均在全封闭修复车间进行,防止气态污染物扩散;地表防渗措施;污染土壤修复车间、危废暂存间、药剂暂存间、建渣冲洗场、建渣暂存堆场、土壤待检堆场等地面均采用200mmC25混凝土地坪进行防渗,场地周边做排水沟措施,防止污染物垂向下渗与迁移扩散。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修复工程项目配备1个修复车间大棚,为密闭钢结构膜覆盖车间,污染土壤预处理、筛分和修复均在修复车间内部完成,大棚为密闭钢结构,产生的废气采用活性炭工艺处理后有组织排放;氯仿污染土壤清挖过程在铝合金结构膜覆盖车间进行,产生的废气采用活性炭工艺处理后排放。

        3)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建设污水处理系统,采用高级氧化+混凝沉淀组合技术对基坑降水、建渣冲洗废水以及施工过程产生其他废水进行处理。

        4)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和尾气系统中的废活性炭交由危废处置资质的安徽上峰杰夏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处置;本项目产生危废与东二地块产生危废一并处置。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修复过程产生的固体废物按照类别堆存在废弃物临时贮存场地,其污染控制已符合国家和安徽省工业固废管理的有关规定。

        6)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过程噪声主要来源于挖掘机的施工噪声,针对污染土壤清挖产生的噪声,开挖机械选择符合环保标准,且操作人员均经过环保教育,定期对挖机进行保养,维持施工机械良好的工作状态,同时避免夜间施工。

        三、效果评估布点采样和检测情况

        1、清挖基坑效果评估采样和检测情况

        修复工程针对地块修复区域清挖了1个基坑,为氯仿污染基坑,效果评估共采集土壤样品50个,包括13个基坑坑底样品和37个侧壁样品,检测指标为氯仿,将检测结果与目标污染修复目标值逐个进行对比,前三个批次基坑坑底和侧壁样品均存在超标情况,修复施工单位对基坑先后进行了四次超挖,第四批次效果评估监测结果显示土壤中氯仿含量均低于修复目标值(0.3mg/kg),满足修复目标值要求,因此判定基坑污染清理达标

        2、污染土壤修复后土壤采样和检测情况

        修复后的土壤按照清挖批次分成6个土壤堆体进行分类暂存,共采集18个土壤样品,检测指标为氯仿,检测结果均低于修复目标值。

        3、建渣采样和检测情况

        修复工程对清挖后的污染土壤进行了筛分工作,形成1个建渣堆体,对建渣共采集2个样品,检测指标为氯仿,均未检出。

        4、潜在二次污染区域采样和检测情况

        东三地块潜在二次污染区域为修复后土壤暂存区,效果评估根据国家效果评估有关技术导则要求,共采集土壤样品6个,检测指标为氯仿,检测结果均低于修复目标值。

        5、地下水采样和检测情况

        对地块内部及周边外围地下水进行采样监测,共采集地下水样品4份(含1份平行样),检测指标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表1常规指标33项(不含微生物指标和放射性指标)。对比类标准限值,除浊度超标,其他污染物浓度均未超标。

        四、修复效果评估结论

        本次修复效果评估通过文件审核、人员访谈、现场勘察、现场采样和检测分析等,对地块土壤污染治理修复效果,以及修复过程污染防治效果等进行评估,该地块修复工作基本符合相关要求;检测结果表明,地块污染土壤经治理修复后,地块相关效果评估对象的检测值均满足修复效果评估标准,现场外排废水经检测均满足效果评估标准。地块土壤污染区域的污染土壤清挖及治理修复效果良好、监测达标。地块内潜在二次污染区域监测结果满足效果评估要求,修复工程环保措施落实到位。

        本地块修复工程完成了修复方案的修复任务,地块相关污染区域的土壤经过治理修复后,主要的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消除、降低或有效控制。修复后地块达到风险评估确定的修复目标,满足未来规划用地的环境要求,可以安全利用,具备移出安徽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的条件。

        主    办: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电  话:025-85287222 | 邮  编:210042 | 地  址:南京市蒋王庙街8号
        备案号:苏ICP备11028110号 苏公网安备 32010202011310号
        点击进入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