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态环境部财政拨款项目委托业务费管理办法》(科财函〔2019〕22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我所委托业务费管理的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我所拟组织“景洪市生活垃圾处理场环境问题调查与综合整治方案编制项目”样品采集与检测业务委托单位比选征集工作。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与申报
(一)申报资格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投标人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的登记业务范围须涵盖投标业务要求;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无严重失信行为(信用中国政府网站查询,并打印盖章)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工作内容
1.项目背景
景洪市生活垃圾处理场位于景洪市江北街道,地处景洪市建成区东北约14千米处,占地面积约287亩,设计处理规模220吨/日,使用年限20年。填埋场主体工程于2002年开工建设,2004年5月正式投入运行。2021年1月,西南督察中心检查组对景洪垃圾填埋场进行检查时发现填埋场下游的地下水导排管存在污水外泄迹象。2021年4月,生态环境部网站对景洪市填埋场环境问题进行通报。2022年1月,南京所中标“景洪市生活垃圾处理场环境问题调查与综合整治方案编制项目”。
2.采购需求
提供“景洪市生活垃圾处理场环境问题调查与综合整治方案编制项目”样品采集与检测业务,出具检测报告。详细工作任务及工作量见下表:
编号 |
工作环节 |
样品类型 |
样品数* |
检测指标 |
备注 |
1 |
周边环境调查 |
地下水 |
84 |
GB 14848-2017前37项+GB 36600-2018中基本项目及石油烃 |
21个点位,1周1次,采集4批 |
2 |
土壤 |
64 |
GB 36600-2018中基本项目及石油烃、pH值 |
16个点位,每个点位2-5个样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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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地表水 |
16 |
GB 3838-2002基本项目+GB 36600-2018基本项目及石油烃; |
4个点位,1周1次,采集4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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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现状调查 |
膜下水 |
4 |
GB 14848-2017前37项 |
1个点位,1周1次,采集4批 |
5 |
渗滤液 |
72 |
GB14848-2017表1指标、CODcr、BOD5、石油类、水位 |
18个点位,1周1次,采集4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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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填埋气 |
60 |
CH4、H2S、O2、CO2、NH3、臭气浓度 |
15个点位,1周1次,采集4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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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新鲜垃圾 |
5 |
含水率 |
不同垃圾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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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填埋垃圾 |
15 |
容重、物理组成(现场分拣)、含水率、可燃分、灰分、有机质(挥发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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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分拣后不同组分填埋垃圾 |
45 |
15个点位填埋垃圾的各组分含水率 |
15个点位,每个点位采集2-4个样品 |
注:(1)样品数量为预估量,实际工作可能会上下浮动;(2)填埋垃圾的检测结果可无CMA认证;(3)因地质原因,现场钻探时间较长,现场采样人员现场工作约30天。
3.工作要求
(1)履行地点
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
(2)检测要求
本次调查样品检测方法优先使用《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15618-2018)、《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地下水质量标准》(GB 14848-2017)、《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6889-2008)等国家标准推荐的检测方法。
(3)采购预算:控制价为86万元(人民币)。因实际样品采集过程中,存在样品数量的浮动,申报材料需要明确样品测试单价,最终费用以样品单价和实际工作量核算。
(4)服务时间:合同约定。
二、申报文件的要求
(一)申报内容的要求
申报内容包括: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单位资质证明文件、报价书、前期工作基础或业绩合同等内容,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申报文件的格式
1.申报文件外形尺寸应统一为A4规格,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侧面胶装装订,否则视为废标;
2.申报文件装订成册;
3.申报文件因表达不清而造成的后果,由项目申报单位自负。
(三)申报须知
1.申报文件一式五份装入档案袋密封,并在档案袋上标明项目名称和申报单位名称,封口处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2.密封档案袋上注明“在评审日期及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3.快递外包装须备注项目名称、单位名称等基本信息,否则视为废标;
4.若未按上述规定密封或标记,我所对申报文件的误投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
(四)申报文件的递交
提交申报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30日17:00,逾期不得对其申报文件做任何修改。
三、承担单位遴选准则
南京所将根据相关规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评审,择优确定项目承担单位。
四、其他
1.围标、串标一经查实,视为废标,并纳入合作单位诚信档案,对于库内合作单位取消入库资格;
2.本询价函解释权归属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五、联系方式
1.材料邮寄:
江苏省南京市蒋王庙街8号2号门采购小组快递柜
张老师(025-85287093)(不接受技术咨询)
2.技术咨询:
张亚(025-85287637)
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2022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