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南京统汇化工有限公司厂址地块面积约为3476 m2,地块位于江北新区长芦街道东钱村,地块四至范围:经十路以东、油坊路以北、新华东路以西、马汊河以南。原南京统汇化工有限公司地块主要用于碳九、乙烯焦油的储存、运输,现在地块上构筑物已基本拆除,四周有院墙,无专人看管,该地块未来规划为生态绿地(G2),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
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第三条,拟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已收回土地使用权的疑似污染地块(疑似污染地块是指从事过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生产经营活动,以及从事过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活动的用地)和污染地块需要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2020年8月,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政府长芦街道办事处委托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对原南京统汇化工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开展调查工作。2022年1月27日,《原南京统汇化工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通过专家评审。
本地块调查共完成4个土壤钻孔采样点和2个地下水监测井(6m)的采样工作,共计采集土样18份(含2份平行样),地下水样3份(含1份平行样)。检测结果表明:
(1)该地块土壤中检出的污染物浓度不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建设用地第二类用地风险筛选值。
(2)该地块地下水中检出的污染物浓度中硫酸盐(SO42-)、锰和挥发酚等3项指标高于我国《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的Ⅳ类标准。
鉴于硫酸盐(SO42-)和锰不是本地块特征污染物,而挥发酚在对照井水样中也略超标,应属于区域性污染指标。因此,原南京统汇化工有限公司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