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土地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因此,高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对原山东高天金属制造有限公司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1、地块概况
调查地块原为山东高天金属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用地,位于高密市醴泉大街969号,地块面积59266m2(约88.899亩),中心点坐标:4031272.345、40479054.542。
2、污染识别
调查地块原为山东高天金属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用地,土地使用性质为工业用地,在该企业建厂前为耕地。该企业于2005年8月开工建设,2007年12月建成试生产,2018年停止生产。2019年3月,高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地块33511m2收储,剩余面积25755m2征收,暂未挂牌出让,规划用地性质为住宅、医疗卫生用地。目前地块内构筑物已全部拆除,地面已平整。原企业生产活动涉及电镀工艺,通过资料收集、人员访谈等分析,在企业长期生产过程中可能对地块土壤产生影响的污染物主要为铜、镍、锌、六价铬等重金属,石油烃及氰化物等。本次调查采样检测结果表明,地块内土壤样品检出指标浓度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T 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的污染物为镍、六价铬、石油烃、三氯乙烯,超标点位共9个;地块内地下水样品检出指标浓度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IV类水标准限值的污染物为石油烃、顺-1,2-二氯乙烯,超标点位共6个。
3、主要结论
本次调查结果表明,原山东高天金属制造有限公司地块属于污染地块,应列入污染地块名录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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