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场地概况
项目地块为原山东常林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用地宗地二,地块编号为NO.LS19-GTK-043,位于临沂市临沭县常林西大街112号,占地面积33967平方米(50.95亩)。
2、污染识别
本次调查地块为原常林集团拖拉机生产厂房,1998年之前本地块为农田,2002年1月常林集团在本地块进行柴油机的生产,2017年左右停产。地块于2020年开始拆迁,目前现场的构筑物均已拆除,并已进行了建筑工程施工。柴油机生产主要包括铸造、机加工、装配、喷漆、测试等工艺环节,主要关注特征污染物为重金属(锰、镍、汞、砷)、石油烃、苯系物、多环芳烃等,主要关注的污染区域为铸造车间以及燃煤锅炉房等。
地质资料表明地块土壤层不超过3m,大部区域已经开挖基坑,基坑开挖设计深度一般为自然地面下5.0~5.6米,其中地块西侧基坑已开挖至设计标高61米,基坑底板以下无下覆土壤,已至基岩层;水文地质资料表明地块区域内地下水主要类型为基岩裂隙水,地下水稳定水位埋深约3.0m左右,受当地季节性降水及侧向径流补给,排泄方式为蒸发和人工抽排、侧向径流。
3、采样检测
本次调查地块完成20个土壤点位和3个地下水监测井采样,共计采集39份土壤样品和3份地下水样品。土壤检测结果表明,所检测的指标除锰外,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土壤锰含量最大检出值2030mg/kg,未超出深圳市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 67-2020)第一类用地筛选值2930mg/kg。地下水所有检测项目均未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的Ⅳ类水标准;石油烃未超出《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
4、主要结论
临沭县NO.LS19-GTK-043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状况满足规划用地性质下环境质量要求,不属于污染地块,不需要进行下一步详细调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