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场地概况
江北新区七里河大街以北、江北快速路以东NJJBd010-04-32地块,调查地块位于南京市江北新区顶山街道,地块面积约为19855.7 m2,地块中心坐标为北纬32.089963°,东经118.662407°。调查地块四至范围:七里河大街以北、江北快速路以东、南京鼓楼医院江北国际医院以南、石佛驾校科目三待考大厅以西。调查地块分为两个区域,西部区域原为顶山街道石佛社区三宫组农用地,东部区域原为石佛寺农场,调查地块原为村庄和农田。该地块未来规划为商住混合用地(Rb)。
2、污染识别
本次调查通过收集《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同意南京市2019年度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第9批次实施方案的函》(苏自然资函﹝2021﹞316号)、《南京市浦口区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协议》(协议号:166号)、《南京市浦口区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协议》(协议号:165号)、《青苗补偿协议》、《临时使用土地使用合同》等资料和历史影像资料表明,调查地块分为两个区域,西部区域原为顶山街道石佛社区三宫组农用地,东部区域原为石佛寺农场。2011年该地块中原石佛社区三宫组村庄建筑拆迁,2013年该地块中原石佛寺农场区域建设为石佛驾校车辆训练场。2019年调查地块收征为国有土地。目前该地块西部租用作为邻近地块NO.新区2021G18地块工程临时项目部及生活区,该地块东部作为该工程土方的临时堆放场。人员访谈证实了该地块的历史使用情况原先为农田和村庄,后作为石佛驾校训练场,现作为NO.新区2021G18地块临时项目部。该地块历史上无工业企业活动,未反映环境污染问题。现场踏勘调查地块无异味、未发现污染痕迹。周边区域无工业生产企业,主要为居民区、河流等,周边也未曾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针对地块内土壤样品进行现场采样和快检,结果表明,调查地块内污染物快检结果均不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建设用地第一类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
3、主要结论
根据调查分析结果,本项目调查地块江北新区七里河大街以北、江北快速路以东NJJBd010-04-32地块,未来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住混合用地(Rb),调查地块当前和历史上均不存在明确的可造成土壤污染的污染源,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等相关国家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该地块不需启动第二阶段采样调查,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满足地块后期规划建设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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