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境保护农药环境评价与污染控制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重点实验室),于2002 年9月通过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组织的首批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验收并授牌(环发〔2002〕128号)。现隶属于生态环境部,依托单位为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重点实验室主要围绕农用化学品安全性识别方法与标准化、环境行为与归趋机制、农田生态效应与风险、新污染物识别筛查与污染过程、以及农用化学品安全利用与污染防控等领域开展研究工作。
为支撑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和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生态环境学科发展,充分利用本重点实验室的学科优势和平台资源,加强与国内外的合作交流,提高重点实验室研究能力和学术水平,现发布国家环境保护农药环境评价与污染控制重点实验室 2022 年度开放课题申请指南(第一批),欢迎国内外相关领域的科研人员踊跃申请。
一、主要资助领域与方向
重点实验室资助方向包括但不限于下述研究内容:
1. 农田新污染物环境暴露与生态效应;
2. 新污染物健康风险;
3. 新污染物多介质污染过程防控技术。
二、资助对象
1.凡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以上学位的研究人员,可单独或联合提出申请,填写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书。
2.开放课题主要支持本重点实验室固定人员以外的科研人员,包括客座人员和外单位研究人员,同时需指定至少一名本重点实验室固定人员作为合作者。
三、申请办法及说明
1.申请者填写《国家环境保护农药环境评价与污染控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书》(见附件),经申请者所在单位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
2.申请书须同时报送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四份),电子版与纸质版申请书的内容必须一致。
3.申请的课题由本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按照“公平竞争、择优支持”的原则组织评审,课题获得重点实验室主任批准后,重点实验室将开放课题批准通知下达给申请者后,申请者填写并提交任务书。
4.课题经费参照《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财务管理规则》管理。
5. 课题成果要求:(1)提交科技报告;(2)发表成果由课题承担者所在单位与重点实验室共享,以“国家环境保护农药环境评价与污染控制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作为第一资助标注。
6.开放课题的研究期限一般为2 年,每项课题资助金额为 6-10 万元人民币。
7. 原则上项目资助率不超过申报总数的30%。
8. 2022年度项目申请截止受理日期为 2022 年 4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蓉
电话:025-85287215
E-mail:zhourong@gaowenxianwang.com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蒋王庙街8号 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3号门
邮编:210042
附件:国家环境保护农药环境评价与污染控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书.docx
国家环境保护农药环境评价与污染控制重点实验室
二零二二年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