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土地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因此,宿迁城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对陆集镇幸福家园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现将主要内容bt365最新网址_必发365一些奖金_365亚洲体育平台如下:
一、场地概况
陆集镇幸福家园地块位于陆集镇,用地面积为59118m2。地块范围内主要为陆集镇的居民房和农用地,场地内无企业和工厂等建筑物,无历史生产活动。地块东侧为居民房,南侧为府前小区,西侧为农田,北侧为居民房。现场调查时,场地内大部分房屋已拆除。
二、污染识别
本次调查地块主要为陆集镇的居民房和农用地,根据已收集资料分析,场地内无企业和工厂等建筑物,无历史生产活动,地块四周200米内也无企业,主要为农田。地块内主要为人类生活活动,无明显的环境污染,无明显的特征污染物。本次调查主要考虑GB36600-2018中基本项目。
三、采样检测
本次调查地块完成7个土壤点位(含1个对照点)、4个地下水监测井(含1个对照点),共计采集19份土壤样品和4份地下水样品。土壤共计检测48项因子,地下水共计检测69项因子。调查结果表明,场地调查结果表明,场地内土壤、底泥所有检测指标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的筛选值和参考筛选值。参照《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该场地地下水中总硬度超过IV类标准值,地下水质量综合类别定为V类,不宜作为生活饮用水水源。
四、主要结论
陆集镇幸福家园地块土壤所检污染物含量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的筛选值和参考筛选值,对人体健康的风险可以忽略(即低于可接受水平),无需开展后续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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