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地块概况
张家港市锦丰镇2021-B07-A地块,地块位于张家港市锦丰镇,书院路与悦兴南路交叉口东南侧。地块四至范围:书院路以南、华昌路以西、张家港外国语学校(北区)以北、悦兴南路以东。张家港市锦丰镇2021-B07-A地块面积约22001.02 m2。地块中心坐标为120.579313°E,31.926676°N。调查地块原为常家村和星火村的农田,目前地块闲置。该地块未来规划为商住混合用地(Rb)。
2、污染识别
本次调查通过收集《张家港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新区2018年第31批次(16挂)建设用地的批复》(苏政地〔2018〕4122号)、《张家港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张政地告〔2018〕11号)等资料和历史影像资料表明,调查地块历史上原为常家村和星火村的农田,其中地块内西南区域为原常家村,东北区域为原星火村。地块历史上曾先后作为张家港外国语学校北校区项目部和保利锦卢小区项目部。2018年地块被征收,目前地块上种植草坪,地块闲置,无外来堆土,有专人看护。人员访谈证实了地块的历史使用情况为张家港市锦丰镇常家村和星火村的农田,无工业企业活动,未反映有环境污染相关问题。现场踏勘调查地块无异味、未发现污染痕迹。周边区域主要为学校、居住区、商业街以及河流,无重污染工业企业,周边未曾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针对地块内土壤样品进行现场采样和快检,结果表明,调查地块内污染物快检结果均不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建设用地第一类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
3、主要结论
根据调查分析结果,本项目调查地块张家港市锦丰镇2021-B07-A地块,未来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住混合用地(Rb),调查地块当前和历史上均不存在明确的可造成土壤污染的污染源,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的规定,认为该地块的土壤环境状况可以接受,不需启动第二阶段采样调查。因此,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满足地块后期规划建设要求。
联系人:赵工 电话:025-85287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