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集与申报
(一)申报资格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申请单位必须具有CMA资质,采用气相色谱、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等符合检测要求的分析仪器系统。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无严重失信行为(信用中国政府网站查询,并打印盖章)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工作内容
1.采购需求: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危险废物环境执法行动支持项目土壤、固废、地表水样品检测委外业务。
(1)具体内容如下:
样品类别 |
样品个数 |
检测因子 |
土壤 |
5 |
1)pH; |
地表水 |
1 |
1)甲苯、氯苯、二氯甲烷、三氯甲烷、苯胺、水合肼、吡啶; |
固废 |
4 |
1)pH、含水率; |
固废 |
5 |
1)pH、含水率; |
固废 |
3 |
1)Tessier五步提取法测:铅、锌、铬、铜、镍、镉、汞、砷; 2)浸出毒性:铅、锌、铬、铜、镍、镉、汞、砷; 3)毒性物质含量:铅、锌、铬、铜、镍、镉、汞、砷; |
固废 |
2 |
1)腐蚀性:pH值、钢材腐蚀速率; |
固废 |
5 |
总氯 |
(2)工作要求:必须提供样品检测数据结果,并交付样品检测数据纸质版报告。
2.采购预算:控制价为5万元(人民币)。
3.服务时间:合同约定。
二、申报文件的要求
(一)申报内容的要求
申报内容包括: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报价书、前期工作基础或业绩合同等内容,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申报文件的格式
1.申报文件外形尺寸应统一为A4规格,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侧面胶装装订,否则视为废标;
2.申报文件装订成册;
3.申报文件因表达不清而造成的后果,由项目申报单位自负。
(三)申报须知
1.申报文件一式五份装入档案袋密封,并在档案袋上标明项目名称和申报单位名称,封口处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2.密封档案袋上注明“在评审日期及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3.快递外包装须备注项目名称、单位名称等基本信息,否则视为废标;
4.若未按上述规定密封或标记,我所对申报文件的误投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
(四)申报文件的递交
提交申报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29日17:00,逾期不得对其申报文件做任何修改。
三、承担单位遴选准则
南京所将根据相关规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评审,择优确定项目承担单位。
四、其他
1.围标、串标一经查实,视为废标,并纳入合作单位诚信档案,对于库内合作单位取消入库资格;
2.本询价函解释权归属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五、联系方式
1.材料邮寄:
江苏省南京市蒋王庙街8号2号门采购小组快递柜
张琴(025-85287093)(不接受技术咨询)
2.技术咨询:
赵泽华(025-85287115)
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202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