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土地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因此,南京河西新城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委托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对建邺区景平路以北、隆和街以西地块(MCe040-10-81)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1、场地概况
建邺区景平路以北、隆和街以西地块(MCe040-10-81),调查地块位于南京市建邺区双闸街道天保村新埂四组,地块面积约为11445.67m2,地块中心坐标为北纬31.963556°,东经118.687259°。调查地块四至范围:秦新路以南、景平路以北、隆和街 以西、青莲街以东。调查地块原属于双闸街道天保村新埂四组农田、水塘和村庄。根据规划文件,该地块未来规划为单身职工公寓用地(Rac)。
2、污染识别
根据历史用途变迁资料、现场踏勘以及人员访谈获取的信息表明,建邺区景平路以北、隆和街以西地块(MCe040-10-81)历史上为双闸街道天保村新埂四组农田、水塘和村庄。根据原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发布的《关于批准南京市2003年第50批次村镇建设用地的通知》(苏国土资地函[2003]1650 号),2003年该地块被征收为国有土地。根据2010年《南京市征地房屋拆迁方案批准通知书》(宁征拆字[2010]029号),该地块作为河西新城区四期开发用地(鱼嘴地块)项目,2012-2014年,地块被实施拆迁平整,2014年-2016年地块作为新埂泵站临时项目部使用,2016年新埂泵站临时项目部拆除,地块平整后闲置。2018年至今,地块作为北侧中铁十四局青莲路地铁站临时项目部使用。调查地块内以及周边500 m范围内没有工业生产企业。针对地块内土壤样品进行现场采样和快检。结果表明,调查地块内污染物快检结果均不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建设用地第一类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
3、主要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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