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通知公告 首页 > 新闻要览 > 通知公告

        关于第二次公开征集“无锡金属表面处理科技工业园区27家公司土壤分析检测服务”承担单位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10-15  来源: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根据《生态环境部财政拨款项目委托业务费管理办法》(科财函〔201922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我所委托业务费管理的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我所拟组织无锡金属表面处理科技工业园区27家公司土壤环境初步调查项目  项目外协业务委托单位比选征集工作。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    征集与申报

        (一)申报资格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具有符合投标要求的资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工作内容

        1.采购需求:无锡金属表面处理科技工业园区27家公司土壤分析检测服务;

        1)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序号

        测试项目

        数量(份)

        1

        GB36600基本45项指标

        780

        2

        特征污染物(锌、锡、银、铝、锰、总铬、氰化物和石油烃(C10-C40

        780份(具体以工作方案要求检测的特征污染物为准)

        2)工作要求:

        1)测试项目检测方法须与GB36600-2018中表3土壤污染物分析方法保持一致或为等效方法。

        2)出具检测数据时间须在样品送至实验室后8个工作日内完成。

        3)必须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检测报告数据格式。

        2.采购预算:控制价为95万元(人民币)

        3.服务时间:合同约定。

        二、申报文件的要求

        (一)申报内容的要求

        申报内容包括: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单位资质证明文件、报价书、前期工作基础或近3年内业绩合同、工作方案等内容,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申报文件的格式

        1.申报文件外形尺寸应统一为A4规格,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侧面胶装装订,否则视为废标;

        2.申报文件装订成册;

        3.申报文件因表达不清而造成的后果,由项目申报单位自负。

        (三)申报须知

        1.申报文件一式五份装入档案袋密封,并在档案袋上A4纸打印标明项目名称和申报单位名称,封口处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2.密封档案袋上注明在评审日期及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3.快递外包装须备注项目名称、单位名称等基本信息,否则视为废标;

        4.若未按上述规定密封或标记,我所对申报文件的误投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

        (五)申报文件的递交

        提交申报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1102017:00,逾期不得对其申报文件做任何修改。

        三、承担单位遴选准则

        南京所将根据相关规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评审,择优确定项目承担单位。

        四、其他

        1.围标、串标一经查实,视为废标,并纳入合作单位诚信档案,对于库内合作单位取消入库资格

        2.本询价函解释权归属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五、联系方式

        1.材料邮寄:

        江苏省南京市蒋王庙街82号门采购小组快递柜

        张琴(025-85287093)(不接受技术咨询)

        2.技术咨询:

        周艳(025-85287636

        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20211015


        主    办: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电  话:025-85287222 | 邮  编:210042 | 地  址:南京市蒋王庙街8号
        备案号:苏ICP备11028110号 苏公网安备 320102020113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