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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公开征集“无锡金属表面处理科技工业园区27家公司土壤分析检测服务”承担单位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8-30  来源: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根据《生态环境部财政拨款项目委托业务费管理办法》(科财函〔201922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我所委托业务费管理的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我所拟组织无锡金属表面处理科技工业园区27家公司土壤分析检测服务项目外协业务委托单位比选征集工作。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  征集与申报

        (一)申报资格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具有符合投标要求的资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无严重失信行为(信用中国政府网站查询,并打印盖章)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工作内容

        1.采购需求:无锡金属表面处理科技工业园区27家公司土壤分析检测服务;

        1)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序号

        测试项目

        数量(份)

        1

        GB36600基本45项指标

        780

        2

        特征污染物(锌、锡、银、铝、锰、总铬、氰化物和石油烃(C10-C40

        780份(具体以工作方案要求检测的特征污染物为准)

        2)工作要求:

        1)测试项目检测方法须与GB36600-2018中表3土壤污染物分析方法保持一致或为等效方法;

        2)出具检测数据时间须在样品送至实验室后8个工作日内完成;

        3)必须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检测报告数据格式;

        2.采购预算:控制价为95万元(人民币);

        3.服务时间:合同约定。

        二、申报文件的要求

        (一)申报内容的要求

        申报内容包括: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单位资质证明文件、报价书、前期工作基础或业绩合同、工作方案等内容,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申报文件的格式

        1.申报文件外形尺寸应统一为A4规格,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侧面胶装装订,否则视为废标;

        2.申报文件装订成册;

        3.申报文件因表达不清而造成的后果,由项目申报单位自负

        4.申报文件盖章后扫描电子版存入U盘随材料一起密封

        (三)申报须知

        1.申报文件一式五份以及盖章扫描件存入U盘装入档案袋密封,并在档案袋上标明项目名称和申报单位名称,封口处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2.密封档案袋上注明在评审日期及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3.快递外包装须备注项目名称、单位名称等基本信息,否则视为废标;

        4.若未按上述规定密封或标记,我所对申报文件的误投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

        (四)申报文件的递交

        提交申报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19317:00,逾期不得对其申报文件做任何修改。

        三、承担单位遴选准则

        南京所将根据相关规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评审,择优确定项目承担单位。

        四、其他

        1.围标、串标一经查实,视为废标,并纳入合作单位诚信档案,对于库内合作单位取消入库资格

        2.本询价函解释权归属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五、联系方式

        1.材料邮寄:

        江苏省南京市蒋王庙街82号门采购小组快递柜

        张静(025-85287093)(不接受技术咨询)

        2.技术咨询:

        周艳(025-85287636

        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2021830

        主    办: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电  话:025-85287222 | 邮  编:210042 | 地  址:南京市蒋王庙街8号
        备案号:苏ICP备11028110号 苏公网安备 320102020113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