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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区实验楼1-4层外立面石材胶重新制作邀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08-23  来源: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因大楼外立面原有的石材胶密封存在老化以及部分打胶面不全现象,导致雨水从裂缝处渗透,进入大楼主体结构。为确保东区整体环境满足功能要求,决定对我东区实验楼部分外立面石材胶重新制作。为此,拟继续对“东区实验楼1-4楼外立面石材胶重新制作”向社会公开邀请承担单位,诚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根据公告要求参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东区实验楼1-4楼外立面石材胶重新制作

        2、工程地点: 江苏生命科技创新园F3号楼

        3、工程内容:东区实验楼1-4楼外立面石材胶拆除、重新制作等

        4、现场施工条件: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

        5、施工用水、电由招标人负责提供用水、用电接驳点,施工单位接入施工现场,并单独装表计量。

        6、项目最高限价:22万元。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与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

        7)近三年相关工程业绩。

        三、技术要求及工期要求

        1、技术要求:按照施工图纸及国家和地方规范要求。

        2、工期要求:工期 30 日历天(具体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

        四、现场勘察

        投标人须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考察,以获取需投标人负责的有关投标准备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和信息;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五、造价控制:本工程为固定总价合同。

        六、投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申报者,请于2021828日前到江苏省南京市蒋王庙街8号行政楼2208室获取申报文件,或发包人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给申报人。

        七、申报文件的递交

        申报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94830分,地点为江苏省南京市蒋王庙街8号。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报文件,不予受理。

        八、评标原则

        我所将根据项目管理要求,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评审,择优确定项目承担单位。

        联系人:王赵青、潘圣龙

        联系电话:15366090937

        邮箱:28636999@qq.com

        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2021823

         

         

         

        附:投标文件组成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应包括下列文件:

        1、投标报价书(含施工内容)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

        4、企业简介

        5、企业相似业绩证明(附合同复印件)

        6、工程量清单

        7、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资质证书等资料)

        主    办: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电  话:025-85287222 | 邮  编:210042 | 地  址:南京市蒋王庙街8号
        备案号:苏ICP备11028110号 苏公网安备 320102020113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