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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疗废物焚烧飞灰典型重金属低温水热处理及二次污染控制关键技术研究”项目飞灰的形貌和微观结构等表征业务委托单位征集公告

        发布时间2021-07-16  来源: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一、征集与申报

        (一)申报资格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具有符合投标要求的资质;

        3.申请单位必须拥有(自有)运行良好的专业检测设备以满足检测要求;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工作内容

        1.委托业务需求:低温水热处理前后医疗废物焚烧飞灰的形貌、表面元素、比表面积和微观结构表征。应用扫描电子显微镜和X射线光电子能谱表征飞灰的表面元素和形貌;X射线衍射表征飞灰微观结构;BET测试飞灰的比表面积。具体内容见下表1

        1:委托业务清单

        序号

        检测名称

        数量

        单位

        1

        XPS分析

        5

        2

        晶格表征XRD分析

        10

        3

        形貌和元素组成(SEM-EDS

        10

        4

        比表面积(BET

        10

         

        2.采购预算:控制价为1.1万元(人民币)。

        3.服务时间:合同约定。

         

        二、申报文件的要求

        (一)申报内容的要求

        申报内容包括: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单位资质证明文件或相关检测能力证明文件、报价书、项目实施与技术方案、售后服务方案、前期工作基础或业绩合同等内容,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申报文件的格式

        1.申报文件外形尺寸应统一为A4规格,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侧面胶装装订,否则视为废标;

        2.申报文件装订成册;

        3.申报文件因表达不清而造成的后果,由项目申报单位自负。

        (三)申报须知

        1.申报文件一式五份装入档案袋密封,并在档案袋上标明项目名称和申报单位名称,封口处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2.密封档案袋上注明在评审日期及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3.快递外包装须备注项目名称、单位名称等基本信息,否则视为废标;

        4.若未按上述规定密封或标记,我所对申报文件的误投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

        (四)申报文件的递交

        提交申报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171517:00,逾期不得对其申报文件做任何修改。

        三、承担单位遴选准则

        南京所将根据相关规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评审,择优确定项目承担单位。

        四、其他

        1.围标、串标一经查实,视为废标,并纳入合作单位诚信档案,对于库内合作单位取消入库资格;

        2.本询价函解释权归属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五、联系方式

        1.材料邮寄地址(推荐使用顺丰):

        江苏省南京市蒋王庙街81号门

        联系人:张静

        电话:(02585287093  传真:(02585287264  E-mailzhangjing@gaowenxianwang.com

        邢维龙(13651127879)(技术咨询)


        主    办: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电  话:025-85287222 | 邮  编:210042 | 地  址:南京市蒋王庙街8号
        备案号:苏ICP备11028110号 苏公网安备 320102020113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