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土地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因此,张家港市土地储备中心委托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对张家港市2005-A15原世纪星西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开展调查工作。
1、场地概况
张家港市2005-A15原世纪星西侧地块,调查地块位于张家港市城区东北方向,长泾路与华昌路交叉口东北角,地块四至范围:华昌路以东,张杨公路以南,原世纪星汽车城以西,长泾路以北。地块面积约为69751.91 m2(合约104.6亩)。地理坐标范围为120.566023°E~120.570357°E,31.875307°N~31.877762°N。目前地块上建筑物已拆除。该项目地块未来规划用途为商住混合用地(Rb)。
2、污染识别
根据历史用途变迁资料、现场踏勘以及人员访谈获取的信息表明,张家港市2005-A15原世纪星西侧地块历史上曾作为农田、农村宅基地和企业用地使用,2020年左右地块平整后种植草坪。针对地块内土壤进行现场采样快检。结果表明,调查地块污染物未超标。
3、主要结论
根据调查分析结果,本项目调查地块张家港市2005-A15原世纪星西侧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满足后期规划建设要求。
联系人:赵工 电话:025-85287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