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态环境部财政拨款项目委托业务费管理办法》(科财函〔2019〕22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我所委托业务费管理的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我所拟组织清水河水样微生物宏基因组测序项目外协业务委托单位比选征集工作。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与申报
(一)申报资格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具有符合投标要求的资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工作内容
1.采购需求:清水河水样微生物宏基因组测序委外业务。
对16个微生物样品开展宏基因组测序分析
2.采购预算:控制价为3.9万元(人民币)
3.服务时间:合同约定。
二、申报文件的要求
(一)申报内容的要求
申报内容包括: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单位资质证明文件、报价书、前期工作基础或业绩合同等内容,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申报文件的格式
1.申报文件外形尺寸应统一为A4规格,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侧面胶装装订,否则视为废标;
2.申报文件装订成册;
3.申报文件因表达不清而造成的后果,由项目申报单位自负。
(三)申报须知
1.申报文件一式五份装入档案袋密封,并在档案袋上标明项目名称和申报单位名称,封口处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2.密封档案袋上注明“在评审日期及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3.快递外包装须备注项目名称、单位名称等基本信息,否则视为废标;
4.若未按上述规定密封或标记,我所对申报文件的误投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
(四)申报文件的递交
提交申报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7日17:00,逾期不得对其申报文件做任何修改。
三、承担单位遴选准则
南京所将根据相关规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评审,择优确定项目承担单位。
四、其他
1.围标、串标一经查实,视为废标,并纳入合作单位诚信档案,对于库内合作单位取消入库资格;
2.本询价函解释权归属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五、联系方式
1.材料邮寄:
江苏省南京市蒋王庙街8号2号门采购小组快递柜
张静(025-85287093)(不接受技术咨询)
2.技术咨询:朱老师
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15950506767
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