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土地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因此,南京河西新城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委托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对河西南中和路以西、秦新路以北(26-7)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1、场地概况
河西南中和路以西、秦新路以北(26-7)地块,调查地块位于南京市建邺区沙洲街道,地块面积约为10742.12m2,地块中心坐标为北纬31.963019°,东经118.698822°。调查地块四至范围:螺塘街以南、规划支路以东、中和路以西、秦新路以北。调查地块原属于沙洲街道莲花村农用地。该地块未来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R2)。
2、污染识别
根据历史用途变迁资料、现场踏勘以及人员访谈获取的信息表明,河西南中和路以西、秦新路以北(26-7)地块历史上为沙洲街道莲花村集体农用地。根据原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发布的《关于批准南京市2003年第31批次村镇建设用地的通知》(苏国土资地函[2003]1419号),2003年该地块被征收为国有土地。根据2012年《南京市征地房屋拆迁方案批准通知书》(宁征拆字[2012]004号),该地块作为河西新城区四期开发用地(河西南部剩余地块),被实施拆迁平整。2012-2014年,该地块被平整。2019年该地块作为南京至马鞍山国家高速公路施工项目部及桥梁水泥筑件临时存放场地。调查地块内以及周边500 m范围内没有工业生产企业。针对地块内土壤样品进行现场采样和快检。结果表明,调查地块内污染物快检结果均不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建设用地第一类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
3、主要结论
根据调查分析结果,本项目调查地块河西南中和路以西、秦新路以北(26-7)地块,未来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调查地块当前和历史上均不存在明确的可造成土壤污染的污染源,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
联系人:巩工 电话:025-8528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