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横向项目委托业务”有关要求,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以下简称“南京所”)现组织开展杭钢遗址公园GS1303-12/14地块土壤修复工程效果评估项目相关检测委外业务采购申报。请有意向的单位按照下列相关要求组织申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申报单位必须具有国内法人资格,具备开展相关工作的基础和条件。
2、申报单位过去三年没有信用管理不良记录。
3、近三年未被浙江省环保厅通报处罚过。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检测技术能力(CMA 资质)。
5、具有至少1名高级工程师。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项目分包。
7、在杭州当地有检测实验室的供应商单位优先。
二、采购内容及预算
1、采购需求:杭钢遗址公园 GS1303-12/14 地块土壤修复工程效果评估项目相关检测等委外业务。
2、采购预算:90 万元(人民币)
3、服务时间:合同约定。
4、付款比例:以实际产生的检测费用为准。
申报单位于2021 年3 月12 日17 时前提交报价单(盖章原件),检测资质、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复印件,逾期不予受理。南京所将根据相关规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评审,择优确定项目承担单位。检测内容包括:土壤样品,详见下表1和表2。
表1 本项目工作量
序号 |
项目 |
数量 |
1 |
土壤 |
1593 |
2 |
固废(浸出) |
355 |
表2 土壤测试指标
编号 |
检测指标 |
1 |
砷 |
2 |
镉 |
3 |
铅 |
4 |
铊 |
5 |
氟化物 |
6 |
苯并(a)蒽 |
7 |
苯并(a)芘 |
8 |
苯并(b)荧蒽 |
9 |
二苯并(a,h)荧蒽 |
10 |
茚并(1,2,3-cd)芘 |
11 |
砷(浸出) |
12 |
镉(浸出) |
13 |
铅(浸出) |
14 |
铊(浸出) |
15 |
氟化物(浸出) |
16 |
苯并(a)蒽(浸出) |
17 |
苯并(a)芘(浸出) |
18 |
苯并(b)荧蒽(浸出) |
19 |
二苯并(a,h)荧蒽(浸出) |
20 |
茚并(1,2,3-cd)芘(浸出) |
三、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邮寄地址
1、投标截止时间:2020 年3 月12 日下午17 时整。
2、投标邮递地址: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江苏省南京市蒋王庙街8号)。
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联系人:张静
联系电话:025-85287261
电子邮箱:zhangjing@gaowenxianwang.com
地址: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江苏省南京市蒋王庙街8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