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境保护农药环境评价与污染控制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重点实验室)隶属于生态环境部,依托单位是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主要研究方向为:农用化学品环境行为归趋;环境毒理及生态效应;农药生态风险评价技术;环境新污染物识别筛选技术、污染过程及生态效应;农用化学品减量与污染控制技术等。
为支撑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和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生态环境学科发展,充分利用本重点实验室的学科优势和平台资源,加强与国内外的合作交流,提高重点实验室研究能力和学术水平,现发布国家环境保护农药环境评价与污染控制重点实验室 2021 年度开放课题申请指南(第一批),欢迎国内外相关领域的科研人员踊跃申请。
一、主要资助领域与方向
重点实验室支持农用化学品生物毒性测试方法、环境归趋机制及方法研究、环境新污染物识别与污染过程、农田生态效应与响应机制,以及农用化学品减量与污染控制技术研究领域,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下述研究内容:
1. 典型农药代谢机制及同位素示踪技术研究
2.环境激素类物质筛选识别新方法研究
3.环境新污染物高通量监测技术与装置研究
4. 农田土壤污染对C、N转化及过程影响研究
5. 药肥协同减量与环境污染控制研究
6. 环境新污染物污染防治技术研究
二、资助对象
1.国内外从事环境科学研究的科研人员均可提出申请,申请人必须具有博士学位,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 开放课题主要支持本重点实验室固定人员以外的科研人员,包括客座人员和外单位研究人员,同时需指定至少一名本重点实验室固定人员作为合作者。
三、申请办法及说明
1.申请者填写《国家环境保护农药环境评价与污染控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书》(见附件),经申请者所在单位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
2.申请书须同时报送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四份),电子版与纸质版申请书的内容必须一致。
3.申请的课题由本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按照“公平竞争、择优支持”的原则组织评审,课题获得重点实验室主任批准后,重点实验室将开放课题批准通知下达给申请者后,申请者填写并提交任务书。
4.课题经费参照《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财务管理规则》管理。
5. 课题成果要求:(1)提交科技报告;(2)发表成果由课题承担者所在单位与重点实验室共享,以“国家环境保护农药环境评价与污染控制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作为第一资助标注。
5.开放课题的研究期限一般为2 年,每项课题资助金额为 6-10 万元人民币。
6.2021 年度项目申请截止受理日期为 2021 年 4 月 10 日,逾期不再受理。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蓉
电话:025-85287215
E-mail:zhourong@gaowenxianwang.com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蒋王庙街8号 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3号门
邮编:210042
附件:国家环境保护农药环境评价与污染控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书.docx
国家环境保护农药环境评价与污染控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报通知.pdf
国家环境保护农药环境评价与污染控制重点实验室
二零二一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