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13日,泰安市生态环境局等14个部门联合印发《泰安市“十四五”土壤和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泰环境发〔2022〕54号)(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风险管控、系统治理,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全面贯彻土壤污染防治法和地下水相关法律法规,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人居环境安全、地下水生态环境安全为目标,以实施一批源头预防、风险管控和修复重大工程为抓手,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土壤和地下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为建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美丽泰安打下坚实基础。
《规划》提出加强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稳步推进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提升土壤和地下水生态环境监管能力等三个方面的主要任务,谋划了土壤和地下水调查评估工程、治理修复与风险管控工程、土壤和地下水监管能力提升工程等三大类重大工程,结合已有工作基础,确定一批重点项目,形成“十四五”重点项目库。
我所高度重视《规划》编制工作,所土壤中心、国家环境保护土壤环境管理与污染控制重点实验室组织多名土壤及地下水领域的专家开展前期研究,多次进行实地调研、与相关部门对接、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并开展专家咨询,2022年9月,《规划》通过专家评审,进一步修改完善后,经各相关部门联合审议,于10月13日正式印发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