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落实《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和《长江三角洲区域生态环境共同保护规划》(以下简称《共保规划》),生态环境部正在组织开展《共保规划》实施情况评估工作。我所作为该项工作的重要支撑技术团队,主要承担总评估报告的撰写以及江苏省、上海市的评估对接工作。为进一步推动评估工作进展,2022年8月26日,我所生态中心邹长新主任带队赴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开展《共保规划》实施情况跟踪评估对接。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综合处、法规处、财审处、自然处、水处、大气处、土壤处等15个相关处室参加对接工作会议。
邹长新主任首先介绍现阶段《共保规划》实施情况跟踪评估的工作背景和工作要求,强调长三角地区是我国重大战略区域,自2022年起,将开展《共保规划》实施情况跟踪评估作为推动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共保联治的长期工作,并将评估结果作为研判共保联治的成效依据,南京所将在跟踪评估中全力做好科技支撑工作。随后,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各处室分别对照《共保规划》重点评估条目,依次介绍《共保规划》实施情况跟踪评估进展情况。最后,双方就工作存在的问题与难点进行探讨,分析研究下一步典型地区与典型案例的实地调研。
此次专题对接,一方面有利于深入了解江苏省在规划跟踪评估方面的工作进展、存在问题等,另一方面有利于加快推动长三角区域落实《共保规划》重点评估条目中的各项任务,并为下一步南京所开展《共保规划》实施情况跟踪评估的典型地区和典型案例实地调研工作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