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长江流域水生态考核是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理念的有力抓手,是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水生态监测的目的在于摸清本底、掌握变化,为水生态评价考核奠定工作基础。根据《长江流域水生态考核试点工作方案(2022-2024年)》(水体函〔2022〕10号)和《长江流域水生态监测方案(试行)》(环办监测函〔2022〕169号)要求,南京所负责水生生物栖息地监测,协助开展自然岸线和水源涵养区监测。
南京所充分发挥政治引领作用,成立由主要领导领衔、多部门联合的长江水生态监测评价工作专班,制定详细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和责任分工。4月下旬,多次组织工作专班学习黄润秋部长在长江流域水生态考核试点动员部署会上的讲话、长江流域水生态监测方案以及试点工作方案等重要文件,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细化工作安排,研究制定监测指标内业处理和现场核查操作手册。
在前期扎实的工作基础上,按照部监测工作统一安排,南京所生态中心、流域中心、保护地中心等部门组建党员攻坚小组,于5月9日在长江干流(江苏段)全面启动水生态监测指标现场核查工作。选择典型湿地公园等涉水自然保护地以及长江岸线,聚焦水产养殖、农业生产、旅游开发、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监测内容,利用无人机航测、资料填写、影像拍摄以及问卷调查等手段收集现场第一手数据,试用并完善现场核查技术方法与操作流程。
下一步,南京所工作专班将继续发扬“环保铁军”精神,进一步加强与兄弟单位工作协同,克服疫情困难,持续推进现场核查工作,在此基础上,不断总结经验,完善现场核查技术方法与操作流程,凝练监测成果,确保6月底前顺利完成既定监测与核查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