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是深入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抓手和支撑,试验区建设旨在形成一批具有地方特色、可复制、可推广的地下水生态环境管理和技术模式,为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提供示范。按照生态环境部土壤生态环境司工作部署,南京所作为江苏省泰州市、江西省抚州市试验区建设技术帮扶组组长单位,已经结合试验区特点和工作需求,组建技术帮扶团队,完成了资料调研、帮扶实施指导初步方案拟定等前期准备工作。
为切实贯彻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建设方案》(环办便函〔2021〕433号)、《关于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建设工作》等文件精神,扎实推进“十四五”国家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建设,2022年4月8日,我所在南京通过线上视频会议方式组织召开了泰州、抚州两市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启动会。江苏省、江西省生态环境厅,泰州市、抚州市生态环境局及相关技术支撑单位同志参加了会议。李维新副所长、土壤中心龙涛主任及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技术指导专家组成员出席了会议。
会上,泰州市、抚州市试验区技术支撑单位分别汇报了试验区实施方案情况。龙涛研究员介绍了技术帮扶专家团队组建情况及帮扶指导方案设想。技术帮扶团队专家与两省、市专家和代表共同探讨了试验区建设要求和需求。经充分交流和研讨,形成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工作指导方案。
下一步,南京所将尽快组织精干技术帮扶团队到现场开展调研指导,建立定期交流机制。通过交流座谈、现场指导等方式,做好两个试验区建设技术帮扶工作,确保科学指导试验区各项任务落细落实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