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国内形势,以巨大的政治勇气和强烈的历史担当,围绕回答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什么样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怎样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重大时代课题,进行艰辛探索,作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等重大政治论断,创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生历史性变革。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的发展和成就是全方位的、开创性的,变革是深层次的、根本性的。我国国内生产总值稳居世界第二位,对世界经济增长的平均贡献率,超过美国、欧元区和日本贡献率总和,居世界第一位。改革全面发力、多点突破、纵深推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主要领域改革框架基本确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广泛弘扬。人民获得感显着增强,建成了包括养老、医疗、低保在内的世界最大的社会保障体系,脱贫攻坚战取得了全面胜利。中华民族迎来了从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
在我们关注的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全面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一体治理山水林田湖草沙,开展了一系列根本性、开创性、长远性工作,决心、力度、成效之大前所未有,生态文明建设从认识到实践都发生了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的变化。
制度建设上,2015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同年9月,《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公布,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等8项制度成为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顶层设计。随着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颁布,河长制、湖长制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试行,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四梁八柱”正一步步筑牢。
法治建设上,生态环保领域的法律体系日益完善。新环保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土壤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核安全法、环境保护税法、生物安全法等相继制订或修订,构筑起严密的生态环保法治网。
行动举措上,2018年6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拉开了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序幕。生态环境部梳理总结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7+4”行动,其中“绿盾”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被列为四个专项行动之一。南京所是生态环境部自然保护地监管的主要技术支撑单位,承担着“绿盾”实地核实的具体任务。截至2020年底,南京所已完成对所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重点问题的全覆盖,有效地督促了一大批问题整改完成,实现了新增问题总数和面积“双下降”,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贡献了力量。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依然任重道远。“十四五”时期,我国的生态环境保护仍然处于关键期、攻坚期和窗口期。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是生态环境部门的政治任务,也是我们环保人的历史使命。我们要始终坚定不移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研究新形势下自然保护地监管工作的形式和方式,针对自然保护地监管工作新问题提出政策建议,积极参与相关制度与政策的制定。在“绿盾”行动中,我们要继续发扬生态环保铁军精神,勇于担当、冲锋在前、攻坚克难、甘于奉献,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完成下达的各项任务,为美丽中国建设作出新贡献。